盐津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资料图】
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
通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24号)和《关于转发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盐津县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条件
对招用2023届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协议。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申报、享受一次扩岗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领流程
(一)参保企业规模类型为大型企业的“免申即享”。
(二)参保企业规模类型为中小微企业的,由企业到盐津县社会保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表(附件1)和申报花名册(附件2),核实无误后发放。
四、温馨提示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请不再受理。
(二)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并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联系人:陈昌琴;联系电话:3033978。
联系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花田小区十二幢二楼
盐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
附件:1.盐津县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
2.盐津县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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